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
交通事故、路橋塌方、壞車、洪水、風雨雪瘟疫、飛機延誤或取消等)造成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
景點游覽,旅行社不負賠償責任,已經發(fā)生的費用不予退還,尚未發(fā)生的費用將退還客人;
2.行程中贈送的游覽項目,如果客人放棄游覽,或遇贈游
景點舉辦活動不開放,
門票、餐費不退,及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3. 散客拼團,如不足人數成團,我社提早一天通知客人建議客人更改其他線路,或全款退還,我社不作任何賠償,《廣州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第13,14,17條條款將不再執(zhí)行);
4. 我社在
景點及標準不變的情況下,有權對進出港口、住宿
城市及行程順序適當調整的權利,行程僅供參考,以當天出發(fā)
航班/車次時間為準;
5.因
火車、飛機延誤或取消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我社無關,我社不作任何賠償;
6.飛機團自行廣州新白云機場國內出發(fā)廳集中,出發(fā)當天成人請攜帶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證件,16歲以下小孩帶戶口本原件登機;
7.以上報價不含政策性的
門票上浮價及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等政策性臨時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