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程序
1、領取《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待業人員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加蓋公章。
2、交已審核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照片三張,出示身份證、學歷證明、國家縣(區)級以上醫院近期健康證明(含肝功、兩對半檢查)。以上材料均為原件。
3、申請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只參加現場考試,不參加筆試,持《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審核報名。
4、審核通過后,填發準考證。
5、參加考前培訓。
6、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
7、合格者由國家旅游局審核通過發資格證書。
二、申請條件
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參加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
三、申報材料
1、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待業人員由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蓋章的《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2、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張。
3、身份證原件。
4、學歷證明。
5、國家縣(區)級以上醫院近期健康證明(含肝功、兩對半檢查)。
6、申請加試外語語種另出具《導游人員資格證書》。
四、辦理時限
200個工作日(含報名、培訓、考試、發證四個階段)。
五、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國家旅游局《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旅人教發〔1995〕059號)和省物價局川價〔1995〕170號函以及省物價局川價字費〔1997〕177號。
收費標準:(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
1、筆試:30元/每人.每科
2、現場考試:40元/每人
3、口譯:25元/每人。